假可以想請就請,想銷就銷嗎?

特休可以臨時請嗎?
假請了,可以又臨時說不請嗎?
到底誰是老闆?

查過法規,看過網上律師說法,大致上是:

特休屬員工在一定年限後,雇主必須給予的假期,員工有完全的使用方法,屬於員工的權益,員工有權決定行使與否。

公司人少,假的管理本來就簡單,可是,遇到員工的家屬隨便的更改特休使用。每次都兩小時兩小時拆用,已經覺麻得很煩了,還為了這個做表格來統計填寫。現在還臨時請假,然後又臨時銷假。

我當然也理解,總是會有些急事得需要請假。可是星期一晚到、星期二臨時請假兩小時,下班時預告星期三要請整天,星期三一大早說早上要上班,下午請假。

真的,為了這樣的休假方法,工作調配很麻煩!!

當然所有申請照準,我只是心裡抱怨,時機很差的時候,覺得工作不順了,還要做這些雜事管理。

我也瞭解員工相對就是比較弱勢,管理者忙碌卻沒賺錢只能說是管理者無能吧?!

我真的只希望能彼此尊重,希望員工家人別把我當軟柿子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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